10.3969/j.issn.1671-2072.2016.01.001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的问题与司法对策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人民法院审理环境侵权纠纷案件的重要辅助手段.当前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存在着标准不一、管理分散、成本较高和公信力不足等问题,不仅影响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自身的发展,也制约了环境司法的正常开展.为此,既要强化法官的法律判断职能,也要注重技术鉴定的证据支撑作用;既要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的构建,也要统筹发挥各类技术鉴定机构的作用;既要运用鉴定意见认定案件事实,也要发挥行政文书的证明效力;既要促进专家辅助人出庭陈词技术事项,也要广开渠道邀请技术专家参与环境司法.只有这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妥当裁判各类环境侵权纠纷案件,同时促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相关问题的尽快解决.
环境损害、鉴定、环境司法、对策
X21;DF8(环境与环境系统)
2016-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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