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4.04.008
“醉驾入刑”前后扬州地区酒驾状况比对分析
目的 对“醉驾入刑”前后酒后驾驶案件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阐述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酒后驾驶案件的发展趋势和特征.方法 对2009年1月到2013年4月扬州地区实际酒驾案件所占的比例、酒驾的月分布、车辆类型以及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所占的比重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2011年5月份之后,实际达到酒后驾驶的案件在涉嫌酒后驾驶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比例有所减少,酒后驾驶在每月的分布渐趋一致,所涉及的车辆类型有所变化,醉酒后驾驶的案件数是饮酒后驾驶案件数的3倍左右.结论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扬州地区酒后驾驶案件的特征有了一定的变化,在实际的交通安全管理中,应根据这些现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交通事故、酒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扬州地区
DF795.4(诉讼法)
2014-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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