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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2072.2012.04.002

论我国司法鉴定人对鉴定事项的释明

引用
实践中司法鉴定的委托人不仅需要鉴定人提供鉴定意见,还需要鉴定人就与鉴定有关的其他问题进行释明.因属创新性使用,就释明的内容、释明的性质、释明的依据、释明的界限和方式等进行界定,并针对我国的鉴定人释明的现状提出建议.

释明、司法鉴定人、鉴定事项、建议

DF8(司法制度)

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J51102

2014-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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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鉴定

1671-2072

31-1863/N

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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