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2072.2008.05.024

非法获取的刑事鉴定结论应当排除

引用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获取的刑事鉴定结论是否应当排除没有明确规定.从鉴定结论的性质、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以及人权保障等三个方面来看,非法获取的刑事鉴定结论应当排除,但应适当限制排除的范围.

鉴定结论、非法证据排除、人权保障

DF73(诉讼法)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9-9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司法鉴定

1671-2072

31-1863/N

2008,(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