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08.01.026
试论检察机关对技术性鉴定结论的文证审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具有审查鉴定结论的职能.在审查时,应遵循独立审查原则、全面审查原则、专业化原则和可疑从无原则.着重从程序合法性、实体客观真实性等角度加以审查.实体审查尤其是检察机关鉴定结论审查的重点,应注意原鉴定书的鉴定检验方法是否科学全面、事实依据是否充分、推理是否科学、标准适用是否准确.文证审查并非独立的诉讼程序,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检察机关、鉴定结论、文证审查
DF794(诉讼法)
2008-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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