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政策的反思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政策表现出相对缓和的犯罪化和刑罚的重刑化的特征.导致这一特征的原因主要是公害犯罪定位的缺失和犯罪高发态势下公众严惩犯罪的要求.然而,目前的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政策既不利于对以单位为主体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也不利于遏制危害性的扩大和整体打击此类犯罪.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政策的出路在于确立专门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政策,并以有选择的严密法网和降低起刑点作为基本方向.
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立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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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04(中国法律)
2015-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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