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验检查规则重构——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之规定为切入点
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细化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及1998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勘验、检查程序,将勘验、检查实践中涉及到的管理问题纳入其中,解决了勘验检查程序缺乏操作性的弊端,促进了对勘验检查活动的依法科学管理.随着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修改与实施,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中的部分内容与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不相一致,其自身存在着调整对象过宽、基本概念含糊等问题,亟需修订.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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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4(法学各部门)
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课题“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研究”2012LLYJBJSJ079
2014-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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