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治村的内在逻辑与建设方向
“富人治村”的样态具有区域差异性,但皆是乡村社会转型期背景下基层政府逻辑导向及村庄诉求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现象具有部分合理性,能带来当下治理的“低度均衡”,却又对乡村治理的长久发展带来难以回避的隐忧.为实现“富人治村”的良性建设和发展,必须讲求辩证法,在村庄民主治理规则的再塑造、发展多样化社区民间组织及县乡基层政府的治理转型等方面做出努力.
富人治村、区域差异、寡头政治、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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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D2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村民自治进程中的富人治村现象研究”14ZZC004;以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1批面上资助项目2017M611820
2017-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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