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行政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探析
@@ 行政立法是指行政立法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统称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本文所称行政立法,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中央和地方专门立法机关制定行政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含经济特区法、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活动,也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的国务院某些直属机构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保障.依法行政首先必须有”法”,其充分和完备的程度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徒法固然不足以自行,然而,倘若没有”良法”,所谓依法行政,也只能是一名空话.为此,本文拟对目前我国行政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析,以期对进一步推进我国依法行政的进程有所帮助.
依法行政、行政立法主体、市人民政府、行政法律规范、国务院、依法治国、行政法规、经济特区、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建设社会主义、立法活动、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授权、立法机关、基本方略、基本保障、规章、法治国家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