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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平衡与刑事诉讼法的完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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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律师会见权.侦查、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权力几乎是无限的,而且规定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讯问(<刑事诉讼法>第93条).与之相对应,<刑事诉讼法>第96条虽然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1998年1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六机关联合发布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也明确规定:”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权力平衡、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律师会见权、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讯问、侦查机关、若干问题、如实回答、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国家秘密、法律咨询、公安部、申诉、聘请、控告、关联、代理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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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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