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111.2019.01.031
德国公职人员考核的内容与指标
德国公职人员受公法约束,据此形成了具有典型性的考核要求与考核内容,在具体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上,叉分为一般公职人员考核指标与高级公职人员考核指标,并且根据政府职能重心的变化不断调整.
德国公职人员考核要求
传统原则要求.《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33条规定,通过法律时应当考虑专业公职人员的传统原则,即专业公职人员的管理应与公共雇员完全不同.
2019-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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