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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9111.2019.01.025

超出工伤保险基金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引用
[案例] 2015年3月,胡某到某交通建设公司某项目部工作.2015年7月2日,胡某在作业时从高处摔下,致使全身多处受伤,住院治疗了3个多月. 因交通建设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对工伤保险经办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公司工作人员并未在胡某入职后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其名册.直到2015年10月初公司到人社局咨询时,交通建设公司才了解到,项目在开工前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在用工时未及时向社保机构申报花名册.10月10日,交通建设公司向社保经办机构补报了花名册,并同时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19-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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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674-9111

11-5941/D

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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