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089.2004.01.001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病机制及诊治进展(下)
@@ 4 诊断
主要依据为以往无心肺疾患史,又存在有引起ARDS的基础疾病(危险因素),经过一段潜伏期(多为5小时至7天)后,出现急性进行性呼吸窘迫,呼吸加快>28次/分,明显缺氧的表现,常规给氧方法不能缓解(动脉血气分析显示明显的低氧血症(吸空气时,PaO2<60mmHg)和氧合功能异常,但无低通气量的表现(通常PaCO2<35mmHg),X线胸片所见符合ARDS的改变;临床上能够除外心源性肺水肿或血流动力学监测提示肺毛细血管楔压≤16mmHg.一般以氧合指数作为氧合功能异常评价的主要指标,≤300mmHg时诊断为ALI;≤200mmHg时诊断为ARDS.建立诊断时,除依据上述表现外,还应强调疾病的演变过程.如有条件的单位,可测定有关介质和细胞因子,如LPS,TNF-α,白三烯,IL-1,IL-8,氧自由基等,以协助临床诊断和疗效评价.
急性呼吸窘迫、发病机制、临床诊断、氧合功能、功能异常、血流动力学监测、肺毛细血管楔压、心源性肺水肿、动脉血气分析、异常评价、氧自由基、氧合指数、演变过程、心肺疾患、细胞因子、危险因素、疗效评价、基础疾病、给氧方法、低氧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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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4(诊断学)
2004-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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