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助力植物新品种推广
传统知识产权有三大主体,分别是专利、商标和版权.1997年,我国颁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国植物新品种制度确立.1999年4月,我国正式加入了UPOV.植物新品种权在中国快速发展,目前中国的有效新品种权数量居UPOV成员国前10位.2008年,在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植物新品种权被提升到与传统知识产权同等高度的战略地位.
植物新品种权人拥有生产权、销售权、使用权、被奖励权、标记权、许可权、转让权、放弃权等,其中以生产权和销售权最为关键,是打击非法扩繁和非法销售的核心武器.生产权和销售权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相同的是,任何希望生产和销售新品种的机构或个人都必须获得品种权人的授权;不同的是,获得生产权不一定有销售权,反之获得销售权也不一定有生产权.生产权必须由品种权人直接授予,任何销售商都无权授予;而销售权只要上级供应商拥有,购买方就可获得同批次相应的销售权.
2020-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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