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成效显著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一项鼓励创新、激励育种者培育更多更好优良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99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确立了在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植物新品种权审批机关之一,1997年成立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导小组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在1999年4月23日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UPOV)后,开始受理国内外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走上了稳步发展轨道.近年来,国家林草局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契机,积极创新政策机制,夯实发展基础,严格品种授权,依法保护权益,加快转化运用,有效激励了育种创新,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林业植物新品种对现代林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2019-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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