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德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例

引用
@@ 案件背景原告拥有两个彩萼石楠的新品种权,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商业为目的,生产和销售原告拥有新品种权的彩萼石楠.另外,原告还提出目前德国一些家庭式农场和零售商的商业贸易侵犯了其新品种权.原告在不同的花卉销售点分别采集到了被侵权的8株彩萼石楠.

德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新品种权、原告、石楠、销售点、商业贸易、零售商、许可、生产、侵犯、农场、家庭、花卉、采集、被告、背景、案件

S72;S79

2008-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花卉园艺

1009-8496

11-4496/Z

2008,(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