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18/j.issn.1001-5728.2014.06.044
人咬伤法医学鉴定2例
1 案例资料
1.1 案例1
王某,男.某日因纠纷与他人在农田的地上抱在一起滚打互殴,出现面部流血被人拉开后发现王某鼻尖部缺损,在现场未发现缺损的组织.医院检查:鼻尖部缺损,累及鼻小柱(图1).王某自诉是被嫌疑人咬掉,当地鉴定机构两次鉴定均定为重伤;嫌疑人不服,同时对伤者鼻部损伤形成原因提出质疑,认为可能是被农田地面上的玉米茬割伤.委托单位要求对王某的损伤程度及损伤形成原因进行鉴定.
法医临床学、人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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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5.4(诉讼法)
教育部社科基金规划项目10YJA820105
201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11-612,前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