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利益合理使用一般条款研究
《民法典》第999条的立法目的是为人格权保护与言论自由、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等公共利益的维护划分边界,性质为人格利益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其适用客体的范围包括姓名、名称、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和个人信息等精神性人格利益.第999条中"新闻报道"应解释为一般"行为人"对公序良俗许可范围内有一定数量的人关注信息的发布;"舆论监督"的范围应参考性质和场所双重标准,解释为对有公共性的社会事务和发生在公共场所的私人事务的监督;"等"字是兜底性规定,表示包括其他性质相同的为公共利益行为;对"公共利益"的范围应宽泛界定,具体涵盖从公共利益属性最强的"公序良俗利益"到最弱的"娱乐利益"的阶梯体系;对"合理使用"的判断应遵循特别规定优先原则、必要原则和比例原则.
《民法典》第999条、人格利益合理使用、一般条款、新闻报道、舆论监督
D923;G212;D630.1
2023-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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