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11/j.cnki.zgfx.2021.04.005
论绿色原则的规范解释司法适用
《民法典》第9条已宣示绿色原则作为民法基本原则.对司法实践中涉及绿色原则的相关案例,可根据案涉纠纷是否存在可适用的民事法律规范及其数量、规范与绿色原则之间是否存在冲突以及绿色原则可否有助于相互冲突之规范间的适用选择,进行三层顺次分类.通过分析相关案例,可得出漏洞填补、价值宣示、规范解释和规范选择四种绿色原则司法适用的具体路径.其中规范解释适用指仅有一个可适用于解决案涉纠纷的规范,但适用该规范会造成与绿色原则间的价值冲突,可引入绿色原则重新解释该规范以作出妥善裁判.绿色原则的规范解释适用可依循民事规范识别、冲突价值权衡、解释方法探求和比例原则考量四个主要步骤展开,并应严守利益平衡、充分说理和规范双引三项基本要求.
绿色原则;规范解释;司法适用;比例原则
本文系2021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21XNO001
202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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