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制度的完善与规则适用
民法典在《继承法》的基础上形成的继承编,对继承规则经过补充、修改,完善了我国继承制度.其主要进展包括:修改了遗产范围的规定,补充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和宽宥制度,新增了遗嘱信托,确认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的效力,补充了转继承规则,废除了公证遗嘱优先原则,确立了遗嘱时间在后效力优先原则,补充遗产管理人制度等.其特点是:突出继承制度的私法属性,彰显对民事主体私有财产的保护;突出时代特点,在继承领域回应科技进步的要求;突出私法自治,尊重被继承人对其身后财产处置的自由意志;突出完善继承制度,补充修改继承规则.在法律适用中,应当明确完善继承制度的指导思想,对新规则正确理解准确适用,对新老继承规则统一理解和适用,区分强制性规定和示范性规定的适用方法,适当适用类推规则和补充法源,调整好继承法律关系,保护好继承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继承编、继承规则、遗嘱、遗产管理人
D915.13;TP373;G80-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8JJD820001
2020-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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