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视域下夫妻财产制的价值转向
夫妻财产制的认知,表象是民法共同共有原理,实质蕴含夫妻甘苦与共的婚姻家庭的伦理期许.我国离婚诉讼的实施效果,呈现出“重确权、轻分割、忽视矫正补偿”的倾向.从功利主义哲学出发,夫妻财产归属确认的清晰便捷、财产分割的实质正义与弱势一方的矫正补偿,是评价一国夫妻财产制度带给家庭成员稳定安全感的权衡尺度.在个人主义理念强大的当下,财产法中大量的制度直接延伸至婚姻法,模糊了家庭生活与商业生活的差异.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精神气质应回归至以家庭命运共同体伦理性为依归,立法价值取向应从形式平等向实质正义转向,司法视域下夫妻财产制度应充分彰显婚姻法的伦理关怀,夫妻财产制的构造应致力于财产分配的公正与创造婚姻家庭的幸福.
夫妻财产制、分配正义、伦理关怀
D923.9;B01;G4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ZDC008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