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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自我规制与行政法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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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之下,政府规制难以应对各种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强化个人、企业、市场的自我意识极为重要,因此如何引导私人主体积极主动地展开自我规制,将成为国家规制模式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这就导致行政法上各种主体的责任需要予以重新分配,一方面要充分诱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展开自我规制,重视私法规范的作用;另一方面对自我规制进行后设规制,强调行政法规范与私法规范的衔接和协调.同时,实行社会自我规制,强化法律与社会共同发挥作用,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政府规制、自我规制、后设规制、保障行政法、私行政法

D630;D922.1;D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ZDC021

2015-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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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

1003-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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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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