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国际人权条约缔约国报告制度:困境与出路
缔约国报告制度深陷低效困境却盛行于九大核心国际人权条约,这是由国际法生成机制、利益集团博弈、国际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和制度的路径依赖等因素决定的.条约机构的改革、统一和加强进程已初见成效,非政府组织和普通民众更多参与报告程序也增强了其实效,但很难触及其体制根源和文化根源.报告制度属发展型制度因而具有光明的前景,未来它仍将沿着循序渐进的改革路径前行,其命运取决于制度供需状况和制度博弈,其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提高报告制度的实效、提升其人权法理学功能和尝试打造多样化的报告准则.
缔约国报告制度、核心国际人权条约、条约机构、非政府组织、人权法理学
D9;G641;F276.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BFX093
2015-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0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