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史及法史学研究反思——兼论学术研究的规律
中国法史及法史学的研究自上世纪初形成以来,在法学界或为炙手可热的“学科”,或为可有可无的“冷门”.这种冷热两极现象的背后,反映的是对学术目标的多种误读.比如,盲目地主张“创新”,单纯地强调学术服务于“时势”,本末倒置地将“学科”完善视为学术的目的等等.正是这种学术目标的误读,导致中国法史研究长期纠缠于方法的争论而忽视基础问题的研究.纠正学术目标误读的方式在于充分认识并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对基础问题的研究应在“传承”中创新;培养学人的独立品格,逐渐改善人云亦云的学风;将学科视为学术研究的途径而不是目的,以促进而不是桎梏学术研究的发展.
法史研究、学术传承、学术规律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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