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性合同:基于合同法理与立法技术的多重考量
继续性合同是总给付内容随着时问的延展才能逐步确定的合同.它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化契约,具有关系性契约和不完全契约的属性,在本质上是不确定性契约.继续性合同与一时性合同在现代合同法体系中体现为偏正结构的形式.合同法采取了”继续性合同一时性合同化”的立法策略,使之符合合同法的内在逻辑和基本理念.基于”典型合同类型”的开放性特征,继续性合同被包容在以一时性合同为主导地位的合同法体系之内.
继续性合同、一时性合同、不确定性契约
D9(法律)
2011-0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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