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1707.2008.03.009

两种宪法案件:从合宪性解释看宪法对司法的可能影响

引用
碍于宪法的基本架构,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在我国绝无可能.但法官作为受宪法约束的公权力主体,基于其宪法义务,有在具体案件中对法律进行合宪性解释的必要.合宪性解释并非宪苘法解释,而是法律解释的一种方法.而且,合宪性解释已经从最初的法律解释方法转化成了法官的宪法义务.在部门法的研究中已经有在司法中进行合宪性解释的主张与尝试.合宪性解释可以在法律解释的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以及法外续造中应用.

"宪法司法化"、合宪性解释、法官、宪法义务、部门法

D92;D91

2008-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10-11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法学

1003-1707

11-1030/D

2008,(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