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5.06.011
论危险犯的既遂、未遂与中止
危险犯有既遂形态,也有未遂等未完成形态.危险犯中既有结果犯也有行为犯,对结果犯而言,法定的犯罪结果发生是其既遂的标志,但对行为犯来说,则应以法定的行为完成作为既遂的标准.法定的危险状态出现后,危险犯中的结果犯在犯罪结果发生前还有可能中止犯罪,但危险犯中的行为犯则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危险犯的犯罪中止不可能是相对于实害犯的中止.
危险犯、既遂、中止、实害犯
D91(法学各部门)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3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