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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1707.2001.06.009

器官移植涉及的刑法问题

引用
医生为移植而摘取活人的器官,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本理由是有供者的承诺.任何人不能为移植而摘取无承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器官,也不能以紧急避险为由,强行摘取不同意捐献器官者的器官,否则,就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医生为移植而摘取尸体器官,一般不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但如果无死者生前的承诺,也未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又无其他法定的特殊事由,则是非法行为,应受民事或行政处罚.器官移植诱发了买卖人体器官、非法摘取人体器官以及进行人体试验等新型犯罪.我国应尽快立法,增设这些新的罪名及其处罚规定.

器官移植、捐献、盗窃尸体、新型犯罪

D924(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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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

1003-1707

11-1030/D

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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