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837.2018.08.021
环境责任的客观化和推定规则的类型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201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这些旨在为环境公益诉讼"松绑"的制度建设,实际上并未真正打开环境公益诉讼的大门,公益类诉讼呈现出环境事故及纠纷高发、频发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低发之间的背向.本文旨在通过引入环境污染造成环境本身损害的客观归责理论和架构人身财产权益减损的综合因果关系推定规则,以解决环境污染过程中存在的污染与生态破坏之间纷繁复杂的难以理清的关联性.
环境责任、客观化、类型化
D922.68;R241;F270
2018-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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