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837.2018.04.077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责任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为合同理论的重要制度之一,虽在《民法》中产生的较晚,但伴随着债法的发展而不断壮大,充实着合同理论体系.虽然《合同法》确立缔约过失责任,但对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未作明确规定,理论界和司法界有不同的观点.因此,就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过失责任、赔偿范围
D996.19;F272.92;K249
2018-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