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837.2017.05.018
委托合同终止后 剩余钱款应追还
2016年11月10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万某返还人民币144761.95元.
原告万某与被告杨某的父亲杨大某系夫妻关系,与被告系继母子关系.原告于2014年3月17日至4月9日因脑梗死及高血压病2级住院治疗.据其入院记录及出院记录显示,其入院时表情自如、神志清楚,出院时亦神志清楚.住院治疗期间,原告将其存单、身份证等交给被告.
委托合同、合同终止
D923.6;F284;G647
2017-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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