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837.2016.23.021
申请辞职后仍在上班所受伤害应为工伤
[案情]2013年5月7日,华满仁(化名)与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2013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7日.2013年9月,华满仁由于回家照顾小孩,便向食品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要求其提交辞职报告,否则按公司规定对不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要视为旷工.华满仁遂于9月24日递交辞职书,要求10月22日回家.后华满仁因故未于10月22日回家,而是继续留在了公司上班.2013年10月26日,华满仁在食品公司车间被车床切断两根手指,厂方送其至医院就医,为其支付了医疗费、10月份整月工资,并陆续支付了部分生活费,但双方对事故的赔偿未能协商一致.
受伤害
2017-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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