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途径与举措--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为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中,既要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又要正确认识“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协助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该院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检察机关、两个责任、检察院、桂林市、象山区
D926.3;D262;D630.9
2016-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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