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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质权在我国的适用意义

引用
根据我国现行《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质权并没有被纳入物权种类的体系,由于物权法定原则,因此不动产质权在我国的适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理论上大陆法系国家存在不动产质权制度,我国一项古老的制度典权与不动产质权制度类似。从实用性的角度来分析,由于存在更为便捷实用的不动产抵押制度,即使在存在不动产质权制度的日本和法国,该制度已经形同虚设。因此不动产质权在我国的适用仅存在理论意义上。

不动产质权、典权、动产抵押权、实用性

D923.2;F127;F83

2016-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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