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遗嘱自由与限制
遗嘱继承制度是在财产私有化的环境下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遗嘱人的家庭成员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继受权利,其以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是个人财产权利的扩展,只要有私有财产存在,遗嘱继承制度必然也会长期存在。本文以遗嘱自由及限制的起源和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家庭、个人的共同发展为切入点进行身份分析,通过论证和比较,从人文伦理的角度阐明了遗嘱自由应当受到限制的必要性,并确定了遗嘱自由限制的价值取向,遗嘱自由的限制只有在适当和合理的前提下才能实施。
遗嘱自由、限制制度、社会意义、价值取向
D923.5;F271;F016
2016-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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