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猝死法院判『加班超一小时』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可时下,不少企业为了自己的经济效益,都会或多或少地让员工加班,时间有长有短,甚至内部考评时,“加班时长”也会成为一条另类的“考核标准”。作为员工,不加班怕得罪领导,可长期加班,又会损害自己的身体,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
员工宿舍、一小时
TS208;TU27;TM623
2016-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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