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013年6月7日8时许,徐某在南昌市某公司金麟大厦物业上班时,因与业主江某发生冲突,引发冠心病而猝死.事发后,徐某妻子向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丈夫徐某与南昌市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南昌市某公司和徐某在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6月7日间存在劳动关系.南昌市某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于2013年12月25日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
F246;D922.5;G647.38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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