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借款为何要大家偿还
@@ 2011年3月28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8年12月,中国邮政储蓄南昌市分行与李丽等三个个体户签订<商户联保协议书>,约定三人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成立联保小组.从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2月17日止,原告可以根据任一小组成员的申请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借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及还款方式以借款合同和借据为准.三人未全部还清贷款前,小组不得解散.小组成员自愿为原告向小组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借款之日至借款到期后二年.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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