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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之解读

引用
@@ 2005年9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公告,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是其中之一,其认证实施规则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强制性、认证认可、实施规则、管理委员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家、零部件、机动车、公告

F4(工业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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