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745.2021.06.006
运输毒品罪死刑裁量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2018-2020年全国运输毒品罪死刑裁判文书的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查获毒品种类、查获毒品数量、坦白、认罪认罚、再犯、运输方式、运输起点、案发地点等因素对毒品运输行为人是否被判处死刑具有影响能力;查获毒品种类、查获毒品数量、主体身份、毒品流通、国际贩毒、运输方式、运输次数等因素对毒品运输行为人的死刑执行方式具有影响能力.但是,查获毒品种类的因素影响能力被毒品折算过程稀释而只能间接体现,毒品因素的影响结构在事实上仍然是单一化的.另外,人身危险性因素的实际影响能力与理论预想之间存在差距,社会危害性因素对"死刑圈"和"死缓圈"入圈影响程度的倾向性也存在偏差.为优化运输毒品罪的死刑裁量,应从三方面进行.一是使查获毒品纯度具有影响能力,建构复合型毒品基础性情节考量模式;二是增加"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随行运输毒品"为从重处罚情节,夯实多元化法定因素影响能力结构;三是提前进行逻辑层次设定,区分同一性裁量因素对两次入圈的影响程度.
毒品纯度、运输毒品罪、死刑圈、死缓圈、Logistic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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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12.1(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自由探索项目
2022-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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