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745.2018.03.011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的《刑法修正案(十)》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之根本,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保障.侮辱国歌的行为,不仅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还危及国家主权和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文化安全主导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凝聚民族力量,与政治安全关系逐渐紧密.非传统安全因素逐渐取代传统安全因素威胁国家安全,在此背景下,为满足当前国家安全需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刑法修正案(十)》增设侮辱国歌罪,既惩治了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又维护了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填补刑法空白的基础上,有效地与《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衔接,确保了民族的优良爱国文化传承,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国家安全、非传统威胁、总体国家安全观、侮辱国歌、《刑法修正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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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1(刑法)
2017年度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分裂势力之网络分裂活动与对策研究"SC17B060
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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