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745.2017.04.004
脆弱证人庭审质证规则研究
脆弱证人一般包括儿童与身心不健全的脆弱成年人.由于传统质证规则的对抗性,脆弱证人容易陷入困惑而无法进行有效的质证.为提高脆弱证人提供证据的质量,提升质证的效果,有必要规定脆弱证人的特殊庭审质证规则.从比较法的视野来看,相关国家关于脆弱证人在质证主体、 方式和内容上的特殊质证规则值得借鉴,尤其是英国的中间人制度,在司法实践起到良好的质证效果.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脆弱证人缺乏相应规定,实践中脆弱证人质证存在无法质证、 无效质证和无序质证等三无问题,理论界对脆弱证人作证制度尚缺乏系统的研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脆弱证人庭审质证规则势在必行.
脆弱证人、质证规则、中间人制度、有效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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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 "刑事庭审质证规则研究"16YJA820001
2017-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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