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745.2017.04.002
间接证据质证问题研究
间接证据证明得到证据性事实,各个证据性事实之间通过印证或衔接从而推论出待证事实.间接证据之间的印证通常表现为各个间接证据对口供的补强和固定,质证一般也是整体质证和简单比对.为了提高根据间接证据认定案件的准确性,应当建立证据能力规则,保证庭审中证据的合法性.间接证据的审查应当首先从审查单个证据的证明力入手,并且印证应当是相互的、 交叉的,且不能忽略推论的作用.结论唯一性不应当作为采信间接证据的标准.
间接证据、质证规则、印证、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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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点项目 "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权与终审权问题研究"12JJD81008
2017-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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