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745.2009.01.004
单位累犯刑事处罚的新界说
单位累犯的刑事处罚是单位累犯问题的重要议题,它不仅关涉单位累犯立法目的实现,而且直接影响单位累犯立法的正当性.国内学界对此缺乏系统且深入的研究,更未形成真正的理论突破.立于"系统矛盾论".对单位累犯应在系统性原则与互补性原则的协调中实现从重处罚.对单位自身的从重处罚可考虑"应然模式"与"实然模式"两种,而对累犯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的从重处罚,则只按其作为累犯单位刑罚主体系统的主要元素,通过对累犯单位刑罚主体系统所受刑罚的整体趋重中实现.
单位犯罪、单位累犯、系统矛盾论、刑罚主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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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3(刑法)
江西省200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FX0803
2009-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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