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745.2008.04.010
论婚姻法中的第三者责任
在婚姻法中建立第三者责任制度,是适应实践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需要,这也与刑法惩罚重婚罪中的第三人保持了一致.但并不是介入他人婚姻关系的第三者都要承担责任,要严格限定第三者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划分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的界限.第三者可以与过错配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但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不以造成他人婚姻破裂为前提.
婚姻、第三者、责任、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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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51(民法)
2008-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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