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745.2004.06.012
行政诉讼中简易程序的设立
行政诉讼案件的不断增长与行政诉讼司法资源的短缺客观上要求行政诉讼应增设简易程序.我国设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具有坚实的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效率与公正是现代社会追求的两大目标,简易程序的设立不会影响到行政诉讼的司法公正.简易程序适用的决定权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适用范围应根据处罚轻重和对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大小来确定.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理论依据、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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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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