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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生员告呈资格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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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作为具有特定身份的士绅,其参与诉讼时的告呈资格被国家法典及地方法规进行了法律限制,这种限制集中体现于抱告制度的执行.但是,法律规定的表达是否与司法现实一致仍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近年来,一些清代地方司法档案的新发掘为研究这一群体在司法实践中的告呈资格提供了契机,具体的司法案例为重新界定生员的告呈资格提供了佐证.

生员、告呈资格、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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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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