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邮资加价案”始末
1948年1月20日,上海律师程孟明一纸诉状,将上海市邮政局局长李进禄告上法庭.事情起因于1947年12月,程孟明寄往外埠的信件,被上海市邮政局原封不动地退回原址,理由是“邮资不足”.程孟明担任律师职务,经常与外埠通信往来,寄平邮贴500元邮票素无问题,为何此次遭到退回?原因是此前不久,上海市邮政局奉行政院命令,将各类邮费统一增加2倍.这意味着,程孟明寄平信一封,邮费便要从过去的500元提高到1500元.程孟明对此次邮资加价不满,遂于1947年12月26日向上海市地方法院控告邮政局长李进禄.地方法院对此未予回复,程孟明愤怒,将诉状补充修改后再次提交,并将此事披露于媒体,以扩大影响,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
2016-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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