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刑责年龄已经不能再等
中国青年网2016年5月29日刊登邓海建的文章: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和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案件受到普遍关注,有观点认为应该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刑罚谦抑,悯恤未成年人,自然初心感人.因此,面对降低刑责年龄的吁求,最高检表达的意思,大概就是“一颗慈悲心”:比如徒法难以自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归根结底是社会原因”;又比如多点宽宥胸怀,“随着未成年人年龄的增长,自控能力不足的缺陷可能会得到自愈”.
2016-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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