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行贿比受贿判得重”富豪为何喊冤

引用
2011年11月28日《新京报》刊登徐明轩的文章:原全国人大代表、“粤北首富”朱思宜觉得自己很冤:他因为犯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共获刑16年。而他的行贿对象——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巡视员杨成勇,仅获刑3年,缓刑4年。

单位行贿罪、人大常委会机关、富豪、受贿、全国人大代表、《新京报》、广东省、缓刑

D924.392(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1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府法制

1004-7476

14-1170/D

2011,(3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

打开万方数据APP,体验更流畅